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京建发〔2010〕445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