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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京建发〔2013〕466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2013年国庆节将至,为加强国庆节放假期间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预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继续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要制定国庆节放假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抓好工作落实。
    二、继续开展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各施工单位要继续按照《2013年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京建发〔2013〕292号)的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临时用电、洞口临边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消除,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对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监督机构将组织监督人员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抽查。
    要继续按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治理月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运输治理工作,对国庆节放假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的,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全市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稳定
    各施工单位在国庆节放假期间要加强对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排好农民工的生活。要加强思想动员和法制教育,确保安全稳定。要及时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并妥善处置、化解矛盾,必要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各施工现场要加强对出入施工现场人员、车辆的管理,做到出入登记。对施工现场的塔吊、高大脚手架、高层建筑等,要采取措施防止无关人员攀爬。
    四、加大自查力度,保证食品安全
    各施工单位要加大对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自查力度,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卫生死角要及时清除。建筑工地食堂必须做到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三证”齐全。工程项目应把好食品采购关,对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采购食品所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要符合有关规定,杜绝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以及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严禁使用劣质食用油,严禁违法储藏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建筑工地周边无证照流动商贩提供的盒饭。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防止事故危害扩大。
    五、做好应急值守,确保快速响应
    各工程项目要落实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并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值班期间,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施工现场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防止事态扩大,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集团应急抢险大队要做好抢险备勤工作,随时准备应对施工现场突发事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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