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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文件

 

川驻京建管[2011]2号



 
关于确保2011年春节和“两会”期间
稳定工作的通知

 

四川各在京施工企业(含中央在川进京企业):
    为切实做好各企业及劳务队伍春节前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及纠纷隐患排查工作,保障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2011年春节和全国“两会”在京召开期间首都的社会政治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按照四川省住建厅、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纠纷隐患排查工作,注意收集(掌握)隐患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采取稳控化解措施。对于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监管系统提示的预警项目,各企业要与发包单位积极协商,制订解决方案,做到措施预案在前,矛盾化解在前,教育引导在前,务必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落实稳控措施。
    二、各企业要根据在施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工作,预防民工工资纠纷,杜绝出现围堵、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对因工资结算支付纠纷出现的突发事件要控制在企业内部,并以最有效的方法妥善解决处理。不得以发包单位拖欠工程款、劳务费为由,组织民工以非法手段索要工程款、劳务费。
    三、对于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工程项目,各企业要在春节前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安排好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做好食品卫生检查和疾病预防,确保留京人员生产生活的正常开展。
    四、春节后,各企业要根据2011年各项目开工情况,统筹安排施工队伍有序进京。要加强施工现场和民工生活区的管理,抓好民工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做好施工项目与人员实名制备案,防止因自身管理疏漏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确保现场施工队伍(人员)稳定。
    各企业负责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确保2011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四川在京施工企业队伍的稳定。
    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春节 两会 维稳 通知

  报送:谭新亚副厅长、孙乾副主任;
  抄送:四川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2011年1月10日印

  (共印100份)
                    承办单位:四川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驻北京办事处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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